
简化流程强监管,中医诊所备案启航新篇章
中医诊所备案公告
近日,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与支持持续加强,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中医诊所的健康发展,保障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、便捷的中医医疗服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、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我市正式启动了中医诊所备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备案目的
中医诊所备案制度的实施,旨在简化中医诊所的开设流程,降低准入门槛,激发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所的积极性,同时通过备案管理加强对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,确保中医诊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创新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康需求。

二、备案范围
本次备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,采用传统中医理论、方法和技术,提供中医诊疗服务的诊所,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内科、中医外科、中医妇科、中医儿科、针灸推拿科等科目的诊所。

三、备案条件
申请备案的中医诊所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人员资质: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中医类别《医师资格证书》并经注册后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,或者具有《中医(专长)医师资格证书》的人员。
- 场所要求:诊所应有独立的诊疗场所,布局合理,符合卫生学要求,且面积、设施等应满足诊疗活动的需要。
- 设备标准: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基本设备和中医诊疗设备。
- 制度建设: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制度。
四、备案程序
- 准备材料: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、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、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、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、设备清单等。
- 提交申请:向所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- 审核与公示: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。审核通过后,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- 发放备案证书:公示无异议的,将发放《中医诊所备案证》。
五、后续监管
备案不是终点,而是新起点。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、专项整治、信用管理等多种方式,加强对中医诊所的监管,确保其依法执业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在此,我们诚邀有志于中医事业的个人和机构积极参与,共同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中医医疗服务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,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中医力量!